案多人少造成線索積壓一直是困擾基層紀檢監察機關的難題。為了節約人員精力,提升案件審結效率,乳山市紀委監委出臺《關于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的工作辦法(試行)》,厘清范圍、明確界限,優化程序、嚴格管理,進一步優化審理工作流程,實現繁簡分流,提升工作效率。
乳山市紀委監委把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嚴格限定在因犯罪情節輕微檢察機關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作出有罪裁判、行政執法機關作出行政處罰的案件以及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規章制度受到其他紀律處分等4類監督執紀風險點相對較小的案件,并明確了6種禁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的情形。
推行審理簡易程序,大大加快了積壓的案件審結速度,今年一季度,乳山市紀委監委累計辦結50余起問題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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