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申請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破產申請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書面破產申請;
2.企業主體資格證明;
3.企業法定代表人與主要負責人名單;
4.職工工資的支付和社會保險費用的繳納情況和安置預案;
5.企業虧損情況的書面說明,并附審計報告。
申請破產有什么好處和壞處?
申請破產的好處是:公司申請破產以后,可能會進入重整程序,重整以后公司還有可能存續,繼續經營。破產保護是指不管債務人是否有償付能力,當債務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債權人強制向法院提出破產重組申請后,債務人要提出一個破產重組方案,就債務償還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減損某些債權人和股東的利益作出安排。這個方案要給予其一定的時間提出,然后經過債權人通過,經過法院確認,債務人可以繼續營業。
壞處是:1進行破產重整不可避免也會給企業本身帶來負面的影響。企業申請破產重整,表明企業的經營狀況不佳,可能會動搖企業的供應商、業務往來的客戶,甚至于員工對企業的信心。此外,企業在消費者中的形象可能會動搖,破產重整后的企業,如何重新贏得消費者的信任是一個現實存在的問題。2中小企業大多存在企業法人與實際控制人混同的情況,即個人賬戶公用,公司財產私人使用,導致了企業與個人難以完全區分開,一旦進入破產程序,可能導致企業實際控制人資產被管理人追加進入破產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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