熔斷機制的表現形式是什么?
國外交易所中采取的熔斷機制一般有兩種形式,即“熔即斷”與“熔而不斷”;前者是指當價格觸及熔斷點后,隨后的一段時間內交易暫停,后者是指當價格觸及熔斷點后,隨后的一段時間內買賣申報在熔斷價格區間內繼續撮合成交。國際上采用的比較多的是“熔即斷”的熔斷機制。
我國股指期貨擬將引入的熔斷制度,是在股票現貨市場上個股設置10%的漲跌幅限制的基礎上,為了抑制股指期貨市場非理性過度波動而設立的。按照設計,當股票指數期貨的日漲跌幅達到6%時,是滬深300指數期貨交易的第一個熔斷點,在此幅度內“熔而不斷”,在到達“熔斷”點時仍可進行交易10分鐘,但指數報價不可超出6%的漲跌幅之外;10分鐘之后波動幅度放大到10%,與股票現貨市場個股的漲跌停板10%相對應。
股市為什么暫停熔斷機制?
原因是:
1、我國證券市場還不是很成熟,所以實施熔斷機制后的幾天內,連續兩次熔斷,并且都兩度觸發熔斷閾值,對股票的破壞力非常大。
2、先天缺陷導致跌速快,加大了空頭拋壓,空頭只要用少量的資金將指數打壓到5%的閾值,此時就會引起市場上的恐慌情緒,散戶投資者就會跟風賣出股票,因此就會助漲空頭的士氣,我國資本市場上散戶占據了80%,當散戶統一拋售,其破壞力比主力還大。
3、熔斷閾值機制不合理,難以挽回自救,兩次熔斷后要暫停交易,暫停交易后多頭就不能操作,而且還不能抄底,因為復盤后還可能持續下跌,所以對投資者來說,損失會非常大。
因此早在2016年1月8日,上交所、深交所和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就聯合發出通知,為維護市場穩定運行,經證監會同意,自1月8日起暫停實施指數熔斷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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