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資料圖)
納稅所得額與應納稅額的區別如下:
1. 計稅依據不同,應納稅所得額是企業所得稅的計稅依據,而應納稅額是應納稅所得額乘以適用的稅率;
2. 性質不同,應納稅所得額屬于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去準予扣除項目后的余額,而應納稅額屬于納稅人按應納稅所得稅所得額的一定比例向國家繳納的稅額;
3. 計算公式不同,應納稅所得額等于收入總額減準予扣除項目金額,而應納稅額等于應納稅所得額乘所得稅率。
二、1.直接法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前年度虧損。
2.間接法在會計利潤總額的基礎上加或減按照稅法規定調整的項目金額后,即為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所得額=會計利潤總額±納稅調整項目金額稅收調整項目金額包括兩方面的內容:一是企業的財務會計處理和稅收規定不一致的應予以調整的金額;二是企業按稅法規定準予扣除的稅收金額。
三、找法網提醒你,應納稅所得額是指按照稅法規定確定納稅人在一定期間所獲得的所有應稅收入減除在該納稅期間依法允許減除的各種支出后的余額,是計算企業所得稅稅額的計稅依據。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應納稅所得額是指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后的余額。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以權責發生制為原則,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均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經在當期收付,均不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
[責任編輯:linlin]
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