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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太原4月23日訊(記者王佳麗)近日,省安全生產委員會制定了《山西省加強電動自行車全鏈條安全監管重點工作任務及分工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進一步抓實全鏈條監管責任,完善部門間聯網核查和信息通報工作機制,強化部門工作合力,加強電動自行車生命周期全鏈條安全監管。
《方案》指出,要加強生產源頭環節質量管理,探索建立優質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目錄,通過差異化監管措施帶動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水平整體提升。強化電動自行車強制性產品認證(CCC認證)管理,避免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車輛流入市場。
要強化流通銷售環節執法查處,嚴厲查處無照銷售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產品行為,打擊銷售無合格證、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和不符合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未獲得CCC認證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為;加強對網絡銷售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產品的監管,把好“線上、線下”產品銷售質量關。強化銷售環節電動自行車非法改裝整治,加大對電動自行車及配件銷售等單位拆除限速器以及外設蓄電池托架、更換大功率蓄電池、將回收的配件和蓄電池以舊充新再次出售等違法違規擅自改裝關鍵性組件行為的查處力度。
要規范末端使用環節安全管理,嚴格落實電動自行車登記制度,推動新建小區建設非機動車(包括電動自行車)停車棚、停車架、充電樁等設施,具備條件的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和充電場所。
要推進拆解回收環節安全管控,探索建立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回收利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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