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自費和個人自付有何區別?
個人自費和個人自付主要的區別就是概念不同。個人自費是指這部分的藥品、項目或者材料是不在醫保范圍內的,需要參保人員全額支付的;個人自付是指藥品、項目或者材料納入了醫保范圍內,但是需要參保人員自己支付一定的比例,換句話說,個人自付的話是指醫保只能報銷一部分的費用,剩余的費用是需要參保人員自己支付的。
嚴格來說,個人自費是指不在醫療保險目錄范圍內的費用,個人自付是指醫保只能報銷一部分的費用,不是全額報銷的。不管是個人自費還是個人自付的醫療費用,在醫保個人賬戶有余額的情況下,都是可以使用醫保個人賬戶余額來進行付款的。
醫保都保哪些項目?
1、服務項目類:部分醫事服務費、院外會診費、病歷工本費等;出診費、檢查治療加急費、點名手術附加費、點名手術附加費、優質優價費、自請特別護士等特需醫療服務;
2、診療設備及醫有用材料類:應用正電子發射斷層掃描裝置、電子束CT、眼科準分子激光治療儀等大型醫療設備進行的檢查、治療項目。眼鏡、義齒、義眼、義肢、助聽器等康復性器具。各種自用的保健、檢查和治療器械。各省物價部門規定不單獨收費的一次性醫用材料;
3、治療項目類:各類器官或組織移植的器官源或組織源;除腎臟、心臟瓣膜、角膜、皮膚、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組織移植;近視眼矯形術;氣功療法、音樂療法、保健性的營養療法、磁療等輔助性治療項目;
4、其他類:各種科研性、臨床驗證性的診療項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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