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為切實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著力解決鎮級政府有責無權、看得見管不住等緊迫問題,2021年以來,石泉縣不斷加大力度推進鎮級綜合執法改革,著力破解鎮級末端治理難題,推動各項工作走向深入。
統籌推進行政執法權限和力量向基層延伸和下沉,整合各鎮現有站辦所執法力量和資源,組建了11個鎮綜合執法辦公室,由各鎮內部調劑編制55名,作為各鎮的執法機構,負責日常巡查、配合調查取證等工作。
在征求11個鎮和8個縣級部門意見的基礎上,擬定了鎮綜合執法“三個清單”(即:《石泉縣各鎮綜合執法機構牽頭負責的鎮本級行政執法事項清單》、《石泉縣縣直部門委托鎮實施的行政處罰事項清單》、《石泉縣納入“鎮呼縣應、上下聯動”的部分行政處罰事項清單》),并按照程序進行法治審查正式印發。
截至目前,石泉縣共明確鎮本級行政執法事項12項、縣直部門委托鎮實施的行政處罰事項43項、納入“鎮呼縣應、上下聯動”的部分行政處罰事項41項,切實解決了基層“看得見、管不住”和職能部門“管得著、看不見”,形成了“縣鎮一體、高效協同”的社會治理工作格局。
[責任編輯:lin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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