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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著力提高普法針對性和實效性,把普法融入執法過程,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過程中的普法行為,推動在執法過程中開展實時普法、精準普法,幫助行政相對人正確理解法律規定,促進依法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咸陽市普法辦印發了《咸陽市行政執法過程中普法工作規范》(以下簡稱《工作規范》)。
規范普法宣傳 推動高質量執法
《工作規范》包括6章33條,明確了行政執法過程中普法的目的和依據、適用范圍、實施主體、工作對象、普法內容、基本原則,明確了主動告知式普法、答疑解惑式普法、釋法說理式普法、約談式普法四種實時普法的方式。其中,行政約談式適用于行政相對人在同一年度內兩次以上違反同一法律規定的,或者拒不配合行政執法的,接受行政處罰態度惡劣等情形。在發現上述情形后,行政執法單位(人員)通過約見或主動登門等方式,對行政相對人進行約談,著重圍繞其違法行為所涉及的事實認定、證據采納、法律適用、社會危害等開展普法教育,推動行政相對人選擇符合法律規定的解決方案或整改措施。
履行“全程責任”提高行政執法公信力
針對開展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征收、行政給付、行政檢查、行政確認、行政獎勵、行政裁決等9類行政執法行為實時普法活動,《工作規范》分別作出具體規定。其中,在行政檢查中,無論是否發現行政相對人存在違法行為或違法隱患,都要結合檢查事項當場主動告知其相關法律的具體條文規定、違法行為后果、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敦促行政相對人自覺守法或自覺糾正違法行為、消除違法隱患。在行政處罰聽證中,調查人員要對當事人違法事實、證據和行政處罰建議予以充分說明;當事人提出申辯和質證時,要以適當方式予以釋法說理。
在行政執法過程中開展精準普法、實時普法、互動普法,破解了傳統方式下普法宣傳活動“受眾少、成本高、收益低”的困境,將“執法者”打造成為專業的“普法者”,讓每一個行政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完成普法職責,將對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建設法治政府、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提高公民法治素養、助推法治咸陽建設產生積極而深遠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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