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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中市西鄉縣櫻花廣場是人們休閑娛樂的好去處,每天都聚集著下棋聊天的大爺、載歌載舞的大媽、活蹦亂跳的孩童......,時常充滿著歡聲笑語,但意外時常在不經意間發生。
2023年3月4日,李某在櫻花廣場散步時,被一名四歲孩童撞倒,致使手腕、大腿骨折。在住院治療近一個月后,醫院告知其可以出院回家休養。李某的老伴找到城北司法所,希望能幫助解決李某受傷后相關賠償事宜。城北司法所接到老人的人民調解申請后,立即對該糾紛事實進行調查,并與撞人孩童監護人王某取得聯系,了解糾紛原委及兩方訴求,于2023年4月3日召集雙方當事人在城北司法所進行現場調解。
調解現場,當事人雙方均拿出了各自律師擬定的賠償方案及依據。由于雙方賠償金額差距較大且各不相讓,致使調解陷入僵局。調解員只能以“背對背”調解模式,從情理法角度,耐心的向雙方做思想工作,最終提出了雙方都滿意的解決方案。對于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采用撞人方提出的賠償方案,對于后續護理及檢查費用采用受傷方提出的賠償方案。在司法所工作人員見證下,雙方當場簽訂協議,王某現金支付了賠償款。
城北司法所工作人員秉著公平公正解決糾紛的立場,積極發揮作用,使雙方矛盾得到妥善的化解,既避免了對簿公堂、節省了雙方當事人訴訟的經濟成本,又有利于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促進了社區的健康與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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