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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宇程(武昌首義學院)
5月25日,福建龍巖某小學一名老教師在工作時間公然外放視頻,影響到周圍其他教師備課,另一名青年教師提醒后遭反懟:“你一個臨時的。”前來勸和的女教師也被惡語相加。目前,上杭縣教育局工作人員回應稱,已經關注到此事件,會及時反映給相關領導部門處理。(5月25日《杭州日報》)
毋庸置疑,老教師在辦公室外放視頻屬于不文明行為,對其他教師辦公造成了干擾。在這種情況下,絕大多數人會選擇保持沉默,但一味妥協可不行,社會需要更多像這位青年教師這樣的人,敢于對不良行為說“不”。
當今社會,公共場合使用電子設備應當調至靜音狀態已成為共識。去年10月1日起,新修訂的《武漢軌道交通管理條例》中更是明確規定:禁止在車廂內使用電子設備外放聲音,違反且拒不改正的,最高處200元罰款。但在公共場合大聲播放電子設備的不良現象仍然普遍存在,還是有人做不到自我約束。在地鐵等交通工具上外放,在醫院等需要安靜的場合外放,甚至連教書育人的辦公場所也外放。
在公共場合不影響到他人的正常活動被視為一種默認的社會禮儀,僅僅依靠自律是遠遠不夠的,還需要依靠“他律”。“他律”是接受他人約束、檢查和監督。老教師在工作時間公然外放視頻,對周圍其他教師備課造成干擾,青年教師站出來對其制止就是一種“他律”。在社會大環境下,并不是每個人都能保持自律,“他律”比自律更高效。
不僅僅是在公共場合大聲外放視頻的,諸如隨地吐痰、亂丟垃圾、脫鞋等不良行為同樣應當被制止。善意勸告不聽甚至反懟的,應當借助更高級別的“他律”,“他律”往往要求必須為之付出代價。例如通過新聞媒體的曝光,相關部門的處罰等等。保持沉默不僅不能解決問題,還會助長無理取鬧和不正之風。
羅永浩曾說:“有的鳥來到世間,是為了做它該做的事,而不是專門躲槍子兒的。”林子大了,什么鳥都有,但鳥與鳥之間也還是有差異的。來自社會各界的“出頭鳥”們告訴我們,面對不良現象,要勇敢站出來,不要一味妥協,不畏子彈槍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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