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鄉村建設如何由“被動”變“主動”?如何筑牢基層社會共治之墻、以多元方式化解矛盾糾紛?近日,海報新聞記者跟隨司法部組織的“2023年法治鄉村基層行”主題宣傳活動,在張掖市找到了答案。
由“被動”變“主動”
(資料圖)
近年來,張掖市山丹縣清泉鎮郇莊村大力推行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五治融合模式”,將法律顧問、法律明白人、學法用法示范戶、人民調解員納入“五治三團”隊伍,同時將百事服務團、道德評判團、百姓參政團“三團”和“和事佬”協會納入到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工作中,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在維護社會穩定中“第一道防線”的作用。
95后馬良棟是郇莊村的黨支部副書記,同時他也是村內百姓參政團的聯絡人。從小生活在郇莊村,加之從2019年當選村干部至今,他切身感受到了村內法治環境的變化。“以前我們可能會比較被動,出了什么事,通常需要司法機關通知我們。但是現在我們有了網格長、法律明白人和人民調解員,就會去主動發現問題,或者說遇到問題的時候,村民們不會第一時間尋求司法機關的幫助,而是反映到我們的村一級、鎮一級。”馬良棟說。
法治鄉村建設,如何做到“主動出擊”?馬良棟說,最主要的就是把基層工作做實做細,進而才能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我們平時會入戶走訪,這個時候就會主動了解和發現問題,一旦發現有矛盾糾紛,就會通過APP及時上傳給網格長,然后下派到法律明白人或者村‘兩委’的相關人員,來協調解決。”
同時,記者在采訪中獲悉,郇莊村將村黨支部書記、村社干部、黨員編入基層治理網格,積極發動優秀黨員參與村社公共事務管理;充分發揮黨員調解員和網格員力量來自基層、深入基層、熟悉民情的特點和優勢,全力將糾紛隱患化解在基層,實現“矛盾不上交”。
此外,郇莊村成立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設領導小組,嚴格落實“四議兩公開”工作法,集體商議決策征地拆遷、項目建設、產業培育等重大工作10多項。“比如說,社里召開村民代表大會的時候,我們會對目前存在的突出性問題進行統一商討,然后再把問題進行拆分,下派到具體的負責人來解決這些問題。在這個過程中,內部矛盾都在內部化解了,不至于激化或上升。”馬良棟說。
矛盾糾紛調處率及成功率均達到100%
“親兄弟抬頭不見低頭見,在以后的生產生活中,你們要和睦相處。”在張掖市甘州區甘浚鎮速展村人民調解室,甘浚鎮司法所所長董得光與甘浚鎮派出所民警馬超俊等3人成功調解了一起矛盾糾紛事件。
記者在現場了解到,速展村村民李杰(化名)與李平(化名)為親兄弟,今年4月份,李杰老婆與李平老婆發生爭執,李平動手將李杰老婆打致肋骨骨折等多處受傷,李杰老婆隨即住院治療16天。后續,李杰與李平在索賠醫療費、誤工費、營養費等各項費用方面存在爭議。
在此情況下,董得光等人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合理計算賠償金額,并以“背對背”“面對面”等形式反復溝通調解,最終促使雙方達成一致調解意見。
“董所長和馬警官給我講解了相關的法律法規,讓我也意識到自己動手打人不對。以后,如果再遇到類似的矛盾糾紛,我會先找村委會或者司法所,運用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這次多虧了有這個調解平臺,我對今天的調解結果很滿意。”此次調解結束后,李平在現場說道。
董得光告訴記者,從分析原因、制定策略,再到集中攻關,該起矛盾糾紛在此次調解之前,已調解過3次。“第一次調解的時候,雙方都在氣頭上,那樣是調解不了的。人民調解不像法庭那么嚴肅,一開始我們要先去引導情緒,在調解過程中打下‘親情牌’‘鄉情牌’,并和法律結合起來。”
“我們會通過普及相關的法律知識,引導他們以后要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調解矛盾糾紛的最終目的,不是把這些矛盾化解了就結束了,而是通過法律的知識來引導教育,最終實現和睦相處。”董得光補充道。
記者獲悉,速展村還積極推行多元化社會矛盾調處體系,以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為抓手,打造“1+1+3”(即1名司法所工作人員、1名村居法律顧問和3名人民調解員)模式的村級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為基層群眾提供“家門口”的法律服務。目前,速展村矛盾糾紛調處率及成功率均達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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