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過于自信的過失與間接故意比較容易混淆。
2、兩者均認識到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都不希望危害結果發生。
3、但二者的區別也是明顯的。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4、首先,在認識因素方面,兩者認識的程度不同。
5、間接故意是明知危害結果發生的可能性,即行為人對其行為可能發生的危害結果有比較清楚、現實的認識;而過于自信的過失是預見危害結果發生的可能性,即行為人對其行為可能發生的危害結果雖然有一定的認識,但是這種認識一般比較模糊,特別是對這種危害結果的現實性,行為人往往認識不足。
6、其次,在意志因素方面,兩者也有著重要區別。
7、間接故意是放任危害結果的發生,行為人雖然不希望危害結果發生,但也并不反對危害結果發生,即危害結果的發生并不完全違背行為人的本意。
8、因此,行為人對危害結果的發生,既沒有采取任何防范措施,也不會依靠任何條件去防止該危害結果的發生,而是對此聽之任之,采取無所謂的態度。
9、過于自信的過失是不僅不希望危害結果發生,而且希望避免危害結果的發生,即結果的發生違背行為人的意志。
10、在預見到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結果的情況下,行為人之所以實施其行為,是因為考慮到憑借一定的主客觀條件可以避免危害結果的發生,比如熟練的技術、豐富的經驗、他人的行為以及自然力方面等有利的因素,并且行為人往往會基于自己的認識,采取一定的措施防止危害結果發生。
11、的因素,并且行為人往往會基于自己的認識,采取一定的措施防止危害結果發生。
12、延伸閱讀:什么是間接故意殺人罪間接故意犯罪研究間接故意與過于自信過失殺人的區別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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