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債有什么漏洞存在?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三角債,是人們對企業之間超過托收承付期或約定付款期應當付而未付的拖欠貨款的俗稱,是企業之間拖欠貨款所形成的連鎖債務關系。通常由甲企業欠乙企業的債,乙企業欠丙企業的債,丙企業又欠甲企業的債以及與此類似的債務關系構成。是一種無秩的開放的債務鏈。企業之間的資金拖欠若波及面太廣,規模過大,則會嚴重影響企業生產經營的正常進行,同時也會沖擊銀行信貸計劃的執行。巨額的未清償的債務拖款使企業或不能進一步向銀行申請貸款,或難以申請到信貸;越來越多的企業會陷入債務死扣之中,每一個企業既不愿意償債,它的債權也無法得到清償。三角債還會造成經濟信息的混亂。現在宏觀閉環債權學已經為解決三角債難題提供了整套的解決方式。
三角債有什么危害?
“三角債”的危害主要有以下五個方面:第一,企業間的“三角債”使企業流動資金周轉速度放緩、周轉周期加長,甚至使部分資金滯留或壓死。第二,企業間的“三角債”關系掩蓋了商品的正常供求關系和商品的優劣區別,干擾了優勝劣汰的商品競爭規律,使滯銷品、殘次品照常生產,過多積壓,造成更大范圍的浪費。第三,企業間的“三角債”使企業經常出現“寅吃卯糧”,超前消費的現象。第四,企業間“三角債”使產品和資金的流通渠道與流通方式混亂,給國家宏觀調節帶來困難,使計劃經濟難以付諸實施,國民經濟難以協調發展。第五,企業間“三角債”互相牽扯,使企業經營者憂患心理和惰性心理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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