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勞動糾紛找誰投訴如下:
(相關資料圖)
1.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
2.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的在拿到仲裁書后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二、勞動糾紛必須先仲裁才能起訴。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存在勞動爭議,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找法網提醒您,勞動爭議是指勞動關系的當事人之間因執行勞動法律、法規和履行勞動合同而發生的糾紛。
三、1.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2.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3.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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