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的房產稅什么時候交?
【1】納稅人將原有房產用于生產經營,從生產經營之月起繳納房產稅。
【2】納稅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產經營,從建成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3】委托施工企業建設的房屋,從辦理驗收手續之次月起。
【4】納稅人購置新建商品房 ,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
【5】購置存量房,自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
【6】納稅人出租、出借房產 自交付出租、出借房產之次月起。
【7】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自建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
房產稅計稅依據及計算方式是什么?
1、從價計征的,其計稅依據為房產原值一次減去10%-30%后的余值;
2、從租計征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從價計征10%-30%的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如浙江省規定具體減除幅度為30%。房產稅稅率采用比例稅率。按照房產余值計征的,年稅率為1.2%;按房產租金收入計征的,年稅率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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