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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記者 馬忠)6月15日,記者獲悉,自治區司法廳、民政廳、財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近日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社會力量參與社區矯正工作的意見》,推動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社區矯正工作,創新監督管理和教育幫扶方式方法。
《意見》指出,參與社區矯正對象教育幫扶工作的社會力量,主要是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社會和群眾性組織、村(居)委會、志愿者。組織社會力量參與教育幫扶工作,可以通過政府公開擇優購買社區矯正社會工作服務,或通過項目委托社會組織、通過社會組織委派社會工作者為社區矯正工作進行專業的服務,提高教育質量和幫扶效果。社會力量參與社區矯正工作,主要是參與社區矯正非執法類事務的服務,以項目化、清單化的形式,協助社區矯正機構開展調查評估、收集矯正信息、心理矯治、評估矯正需求、教育學習、組織社區服務、指導就業就學等非執法類事項的服務,為社區矯正對象在教育、心理輔導、職業技能培訓、社會關系改善等方面提供必要的幫扶。幫助生活困難的社區矯正對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請社會救助、參加社會保險、獲得法律援助。政府部門應當通過多種形式,組織動員社會力量參與社區矯正工作,并提供必要場所和條件;鼓勵支持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社區矯正工作,建立完善社會力量參與社區矯正工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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