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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經緯6月30日電 30日,江蘇證監局網站發布《關于對貴山私募基金管理(蘇州)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
截圖來源:江蘇證監局網站
江蘇證監局表示,對貴山私募基金管理(蘇州)有限公司進行了現場檢查,發現公司存在以下行為:
一、公司管理的部分私募基金未按照合同約定,向投資者進行信息披露,違反了《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令第105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
二、公司未妥善保存部分私募基金投資決策、交易和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等方面的記錄及其他相關資料,違反了《暫行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
江蘇證監局表示,根據《暫行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江蘇證監局決定對貴山私募基金管理(蘇州)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
天眼查APP顯示,貴山私募基金管理(蘇州)有限公司(曾用名:蘇州貴山財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位于江蘇省蘇州市,是一家以從事資本市場服務為主的企業。企業注冊資本1000萬人民幣,超過了34%的江蘇省同行,實繳資本200萬人民幣。經營范圍為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服務。(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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