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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生態保護紅線管理,嚴守自然生態安全邊界,提高生態產品供給能力和生態系統服務功能,7月27日,天津市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生態保護紅線管理的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決定要求,嚴格保護生態資源,實現一條紅線管控重要生態空間,確保生態功能不降低、面積不減少、性質不改變。
這是6月16日從直升機上拍攝的中新天津生態城。新華社記者 孫凡越 攝
目前,天津將具有重要水源涵養、生物多樣性維護、水土保持、防風固沙、海岸防護等功能的生態功能極重要區域,生態極敏感脆弱的水土流失、海岸侵蝕等區域以及其他經評估具有潛在重要生態價值的區域劃入生態保護紅線,于2022年10月經自然資源部審查同意并正式啟用。
決定規定,生態保護紅線一經劃定,未經批準,嚴禁擅自調整。因國家重大基礎設施、重大民生保障項目建設等確需調整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嚴格履行調整程序。
決定明確,生態保護紅線內,自然保護地核心保護區原則上禁止人為活動。生態保護紅線內,自然保護地核心保護區以外的其他區域嚴格禁止開發性、生產性建設活動,在符合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除國家重大戰略項目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僅允許對生態功能不造成破壞的有限人為活動。
決定要求,除允許的對生態功能不造成破壞的有限人為活動外,規定范圍內的國家重大項目確需占用生態保護紅線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用地用海用島審批。占用生態保護紅線的國家重大項目,應當嚴格落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依法開展環境影響評價。
對破壞生態保護紅線的違法行為,天津市和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記者黃江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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