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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科技5月29日訊(記者 葉小源)據信用中國顯示,近日,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因提供含有禁止內容的互聯網文化產品,被深圳市南山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罰款1萬元、沒收違法所得911元。
處罰顯示,當事人違反《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第十六條第(九)項,該條款規定互聯網文化單位不得提供載有危害社會公德或者民族優秀文化傳統的文化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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