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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認真做好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實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寶雞市扶風縣召公司法所不斷創新工作思路,最大限度消除不和諧因素,以實際行動提升人民群眾的幸福感和滿意度。
創新調解模式,在“品牌”上發力。古時召公曾有甘棠樹下聽訟決獄,為百姓化解糾紛,借此典故,召公司法所探索打造“甘棠議事”矛盾糾紛化解品牌,吸收法律明白人、“五老”人員、退休老黨員、熱心群眾等志愿者,建立起一支能為群眾提供對口服務的矛盾糾紛調解隊伍,將調解工作從室內轉向室外,向轄區12個村流動擴展,讓調解工作回到矛盾糾紛調解第一線,該調解隊伍根據矛盾糾紛的不同,組織符合調解工作需求的調解員進行現場“問診”和“對癥下藥”。
加大普法宣傳,在“防范”上聚力。堅持把增強群眾法治意識作為矛盾糾紛預防的關鍵環節,召公司法所統籌綜治中心、派出所、民政等站所力量,進村入戶開展法律法規和政策宣傳,全力營造學法守法懂法用法的社會氛圍。同時,依托新時代文明實踐站聯合各站所開展普法宣傳活動,教育引導群眾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增強群眾“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識,從源頭上減少矛盾糾紛的發生。
聚焦排查收集,在“聯動”上助力。堅持矛盾糾紛“周排查、月分析、零報告”制度,多舉措、全方位開展摸排工作。依托網格化管理體系,將矛盾糾紛排查收集作為網格員重點工作內容,組織調解員、網格員進村入戶走訪,與群眾耐心交流,密切關注糾紛傾向和矛盾焦點,對所掌握的土地糾紛、鄰里關系、婚姻家庭、房屋宅基地等方面的安全隱患和矛盾糾紛及時進行分析研判,切實做到早發現、早穩控、快調解。
推動調處化解,在“實效”上用力。針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按照“預警在先、及時處理、就地化解”的原則,根據矛盾糾紛化解實際情況進行分級交辦,針對性地利用鄉情化解、人民調解、司法調解等方式,構建多元化調解格局,注重“情”法“理”并施兼用,切實做到矛盾糾紛排查一起、化解一起。截至目前,共排查矛盾糾紛15起,化解15起,有效維護了社會穩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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