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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申請人某公司對被申請人某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向重慶市南川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行政復議機關經審理后,發現行政機關在執法過程中存在《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送達不規范等程序問題。
為實質化解行政爭議,南川區行政復議機關隨即與行政機關、申請人進行溝通協調,充分聽取雙方意見。最后,雙方經過協商,很快達成調解協議。
今年以來,南川區司法局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主渠道”作用,積極推行行政復議與人民調解、行政調解等對接機制,行政復議機關(區政府)和法院、檢察院的聯動,構建“復議+N”機制,極大增強了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能動性,真正實現了行政爭議實質化解“止紛見效”。
堅持“應調盡調”原則,南川區司法局把調解融入行政復議全過程,設置復調對接平臺,成立行政爭議化解中心,構建專家聯合調解機制,邀請律師、專職調解員、行政法律專家、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共同參與調解,對于符合調解類型的案件,在當事人自愿前提下進行調解,做到行政復議調解與人民調解等制度有效銜接,實現行政復議工作從“以裁為主”向“裁調并重”轉變,切實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行政爭議。據了解,2021年以來,全區通過行政復議調解的方式,實質化解行政爭議案件100余件。
今年5月,在杜某某投訴舉報某醫院內科醫生郭某某病歷造假行政復議一案中,復議機關在組織雙方當事人調解未果的情況下,及時對接人民調解委員會及區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研究案情,再次組織當事人和醫院進行調解,目前該復議案件當事人已達成一致意見。
為進一步加強行政復議與人民調解、行政調解的銜接協作,南川區司法局還對涉及醫療糾紛、工傷保險待遇、林權糾紛、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行政處罰等方面的案件,引入人民調解或行政調解程序,合力促進糾紛化解;對涉及交通事故、醫療糾紛、勞動爭議、建設領域糾紛、城市管理糾紛等行業性專業性較強的案件,主動聯合行業性專業性調委會,積極邀請有關專家參與,進一步提高調解專業性、成功率。
無獨有偶,在解決鮮某某等7人與區土地房屋征收中心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糾紛一案中,今年2月和4月,南川區司法局兩次聯動涪陵區法院、南川區檢察院組織區土地房屋征收中心、屬地街道辦事處、申請人開展化解,最終雙方就征收補償金額達成一致意見,實質上化解了糾紛。
南川區不斷增強復議機關(區政府)和法院、檢察院的聯動,并出臺了《重慶市南川區人民政府重慶市南川區人民法院關于建立府院聯動工作機制的通知》,將行政爭議化解納入府院聯動工作內容;分別與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涪陵區人民法院簽訂了《跨區域行政爭議化解合作框架協議》,建立多項合作機制,全力促成行政爭議實質化解。在化解行政爭議時,復議機關、人民法院、檢察院及涉案區級行政機關共同參與案件化解工作,大大提高了行政爭議化解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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