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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下午,當事人秦某來到渭南市潼關縣司法局,送上一面寫有“依法為民解難事,法律援助暖人心”的錦旗,對潼關縣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為其提供的法律援助,表示感謝。
受援人秦某與某通信渭南分公司于2015年簽訂一份《機房建設用地租賃合同》,將自己位于潼關縣城關鎮安樂社區靈峪口村東土地60平方米出租某通信渭南分公司,合同期限為20年,每年租金為人民幣800元。在2023年1月,秦某發現某通信渭南分公司違背合同約定,將信號基站上陸續掛上了中國電信,中國聯通等其他的通信公司的信號設備,其行為存在轉讓行為,損害了自己的權益,故而,為維護自己的利益,多方奔走無果后,來到了潼關縣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請求提供法律援助。
潼關縣法律援助中心在了解案情以及受援人的相關情況后,考慮到秦某系盲人出行不便,當天受理審查申請材料后立即指派了城關法律服務所卜永奇主任承辦此案。卜主任在接受指派后第一時間聯系了受援人了解案情,及時整理了相關證據材料,代其書寫了仲裁申請書,并向渭南市仲裁委員會提交仲裁申請,后經潼關縣法律援助中心多方協調,某通信渭南分公司愿意支付秦某一萬元作為補償,并與其另行簽訂合同。
近年來,潼關縣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始終堅持“應援盡援,應援優援”的理念,為受援困難群體提供優質法律服務,切實保障受援人合法權益,進一步彰顯法律援助工作社會效益,不斷提升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責任編輯:lin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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