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各級各類培訓評價發證活動,省人社廳決定開展全省技術技能類“山寨證書”專項治理行動,嚴厲打擊亂培訓、亂評價、亂收費、濫發證等違法違規行為,切實提高證書的合法合規性。
本次專項治理的范圍和內容主要包括:(一)違規使用有關字樣和標識等情況。在證書上違規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中華”“國家”“全國”和“職業資格”“崗位合格(憑證)”“專業技術職務”等字樣;違規使用國徽、政府部門徽標等標識,以及與上述相關或易產生歧義和誤導的字樣、圖案或水印;違規使用本機構以外其他部門或單位的標識等。(二)虛假或夸大宣傳情況。假借行政機關名義或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中華”“國家”“全國”“×××部”“原×××部”和“包過”“國家認可”“上網可查”等字樣進行培訓評價發證活動宣傳,對證書的含金量進行虛假、夸大宣傳,故意誤導社會假冒權威機構組織培訓、評價、頒發證書。(三)違規培訓、違規收費情況。超出辦學許可的項目職業(工種)和等級范圍開展培訓,無辦學許可證違規開展培訓。違反法律法規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甚至惡意終止培訓、抽逃資金等。(四)違規發放證書情況。打著“國家認可”“上網可查”等旗號,發放“山寨證書”,偽造證書真偽查詢系統。提供培訓、考試、發證一條龍服務,非法頒發或者偽造培訓證書、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五)其他情況。
省人社廳對各地報送的排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和媒體報道、群眾投訴舉報集中的問題進行調查核實和重點抽查,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培訓評價機構、行業組織等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嚴肅處理。在專項治理基礎上,將建立我省培訓評價機構動態“黑名單”制度,將違法違規開展培訓評價活動的機構納入“黑名單”范圍,并定期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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