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黑龍江省鐵路安全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將正式施行,這是我省第一部明確以維護鐵路運輸安全為主旨、實現良好鐵路安全管理和環境為目標的地方性法規,對我省依法維護鐵路運輸安全、實現新時期鐵路健康發展、促進龍江經濟振興具有重要意義。
近年來,我省在鐵路建設方面取得巨大成就,省內運營鐵路里程已位居全國前列,隨著我省鐵路建設和運營規模不斷擴大,在保證鐵路運行秩序工作中,迫切需要加強鐵路安全管理。
《規定》明確鐵路沿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將鐵路建設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鐵路安全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體系,將沿線環境綜合治理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考核評價體系,建立健全護路聯防責任制,建立安全管理責任機制和安全管控長效機制。規定鐵路沿線設區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和鐵路運輸企業應當建立路地“雙段長”工作機制,積極調動各方面資源、統籌各方面力量,努力形成綜合施策、多方發力、齊抓共管、通力協作的鐵路安全防護綜合治理格局,為確保鐵路安全提供了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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