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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解決了,心里的疙瘩也解開了,我知道這都多虧了李支書!害他跑了不少路......”接受了調解意見、最終與鄰居握手言和的張某不斷地向老李致謝。
“沒事,只要你們放下了想開了,也不枉他每次一聽你們有糾紛就連飯也顧不得吃一口就趕到現場調解......”面對當事人的感謝,老李的妻子率先開了口。和在調解現場侃侃而談不同,面對別人致謝時,老李總是害羞地撓撓頭“沒啥好感謝的,這都是我該做的。”
在安康市白河縣倉上鎮裴家村一提起“法律明白人”李加壽,大家總是贊不絕口。不管是鄰里發生了瑣事糾紛,還是因土地界畔起了爭執,抑或是與隔壁村的村民發生了沖突......有紛爭的地方總有他忙碌的身影,在調解過程中,李加壽總是本著化解矛盾、解開心結的目的,耐心地釋法明理,最終都能使矛盾糾紛得到有效化解。“我們都是一個村子的人,交流起來沒有距離感也沒有隔閡,我分析的法律條款老百姓也愿意聽。我只是多跑幾趟,多說幾句,就能讓他們感到舒心暢快,我覺得非常值得,我自己也非常開心!”
李加壽是倉上鎮鄉村“法律明白人”的典型代表,他們是具有較好法治素養和一定法律知識,積極參與法治實踐,發揮示范帶頭作用的村(居)民,他們為基層社會治理貢獻了積極力量。
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一個電話、隨叫隨到……“法律明白人”工作在田間地頭,活躍在千家萬戶,將貼心的法律服務送到群眾身邊。“以前都不知道啥是鄉村‘法律明白人’,那次因為和鄰居因為土地發生糾紛,正在入戶走訪的燈塔村秦苗新支書主動介入我們,為我們講了民法典里面的相關知識,又耐心地給我們分析利害關系,很快就化解了我們之間的矛盾。像秦支書這樣的‘法律明白人’懂得多又熱心,我為他們的行為點贊!”群眾們紛紛對這些“法律明白人”豎起大拇指。
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法律明白人”用群眾易于接受的方式宣講法律法規、調解矛盾糾紛、弘揚法治精神,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目前,該鎮已培養“法律明白人”20余人,他們利用學到的法律知識,擔任群眾身邊的“法律專家”,參與普法宣傳活動百余次,調解各類矛盾糾紛兩百余件,推動基層形成了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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